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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以法为盾 消费维权有“典”更有“方”——石拐区人民检察院3·15普法宣传现场直击
时间:2026-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益保护核心职能,增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规范辖区食品、药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3月13日,石拐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石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暨专项监督活动。


01


聚焦热点传干货,

检察服务暖民心


立足群众需求,制作宣传手册,融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介绍、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监督举报渠道等核心内容,同时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维权途径、常见消费陷阱解析、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检察举报方式,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学习。活动现场,针对网购纠纷、预付卡消费、食品药品安全等高频问题,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通俗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消费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检察知晓度,营造了“人人懂维权、人人守诚信、人人知检察”的浓厚氛围。



02


检察监督强排查,

织密消费安全网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辖区药店、食品店开展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以“全覆盖、严标准、重实效”为原则,实现“监督有力度、排查无死角、整改有闭环”。检查过程中,检察官对食品店的食材采购台账、储存条件、保质期、卫生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看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储存管理、进货查验、处方调配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药品、假药劣药、无资质药品等违法行为,精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消费安全无小事,检察护航无止境。此次3·15系列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将检察宣传、法律监督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既向群众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又强化了市场监管力度,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护航民生发展的责任与担当。

下一步,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消费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专项检察监督工作,畅通检察举报渠道,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检察力量护航群众安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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