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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建设年】不起诉案后定期回访 保障回归社会之路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的掌握被不起诉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情况,防止被不起诉人再次违法犯罪,近日,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被不起诉人开展跟踪回访和普法教育,做好案后检察职能延伸,向群众传递检察关怀。
  检察官面对面与被回访人进行交流,向其了解不起诉之后的思想和回归社会的具体情况,并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开展为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被回访人均填写了《不起诉案件回访记录表》。
  之后,检察官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出发,深入分析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等导致犯罪发生的思想根源,对被回访人进行法治和心理教育,引导他们真正吸取教训,以后为社会和谐稳定多做贡献。检察官还用真情质朴的语言,引导被回访人放下思想包袱,用积极的心态重新面对生活。
  被回访人均表示自被决定不起诉后,进行了深刻反思,庆幸自己没有被贴上“罪犯”的标签,能够再次融入社会,承诺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并将自己触犯法律的感受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被回访人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严格依法办案、廉洁文明执法,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此次开展的不起诉案后回访和普法教育活动,不仅对被回访人起到了持续性法律再教育作用,还检验了办案质量和效果,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承诺,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了工作方法。下一步,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究延伸案件办理效果与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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