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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3日在石拐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

  石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艳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立足“全区前列,全国一流”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年来,区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经济、改革、社会发展与民生工作中心,以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为总抓手,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创新工作思路,预防工作亮点纷呈。针对“生态立区、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富民兴区”的发展定位和“一轴三核”联动发展、生态隔离、科学转型的发展路径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启动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强化党委领导下的大预防领导机制,成立区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以听、看、评、查等多种形式,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组合拳。创新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拓宽预防职务犯罪覆盖面。通过廉政公益海报宣传、参观包头监狱、警示教育讲座、法律宣传等方式,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活动走向深入。区内外20000余人接受了各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制作的海报被评为自治区检察机关优秀廉政公益海报。

  强化工作措施,预防效果显著提升。加强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围绕区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涉农职务犯罪等领域或环节,开展预防调查、发放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全年开展预防调查4件,撰写犯罪分析报告4份,提出预防建议5件。通过预防工作为我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用石拐实践论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开展回访工作,对2012至2013年度发案单位全部予以回访,进行警示教育,协助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对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次。《检察日报》、《正义网》、《内蒙古日报》等中央、地方媒体网络对我区预防大讲堂活动跟踪报道24篇(次)。自治区检察院、包头市委政法委、包头市检察院对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活动给予充分肯定。

  向基层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入调研,结合区情,研究制定《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十二条工作意见》,件件狠抓落实。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处理来信、来访6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无检察环节越级访、进京访。在五当召镇、吉忽伦图苏木设立派驻及巡回检察室,着力服务基层人民群众。全年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3次,开展预防调查、预防讲座各1次。抽调5人组成矛盾化解工作组,妥善化解后营子某村积年矛盾缠访事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活动5次,并全部进行了回访。扎实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党组书记亲自出面协调解决资金等问题,两名院领导挂村帮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8件,化解矛盾纠纷5件。

  二、依法高效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克服院小人少的困难,建立全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5人,渎职侵权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坚持以查办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立案查办了区供电分局赵某某等3人私分国有资产案,矿产资源管理站肖某某等2人受贿案,区就业局刘某玩忽职守案。现3件案件均已作有罪判决。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9件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件51人,同比上升15%(件)63%(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件106人,同比下降10%(件)上升50%(人),均提起公诉。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件15人,起诉11件24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件21人,起诉11件32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捕7件15人。对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适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家访和学校走访,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4件。办理非法证据排除案件1件。提前介入各类案件4件,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次,参与现场勘查1件;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公安机关均予采纳;针对法院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提出书面建议和纠正违法各1次;针对审判机关对被告人量刑偏轻的趋势,下发检察建议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已获市中级法院改判。进一步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2013年,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件,立案审查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向相关单位提出督促履行职责1件,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件,移送本院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此案已作有罪判决。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深入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及改进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注重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作用,请张章宝同志到我区做《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专题讲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持对公务警用车辆、检察人员出勤、检容风纪、会风会纪、工作日饮酒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和整顿。定期通报违法违纪行为典型事例,教育干警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和制度防线。在检察局域网上设置警示教育栏、发布检务督察通报。组织开展“廉洁从检,尽责圆梦”廉政故事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官形象。

  规范化建设有新提高。不断深化、规范化机制建设。通过废、改、立各项规章制度20余项,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兼职案管人员,实现案件管理的全程化,做好统一受理、立案登记、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畅通内外监督、上下监督渠道,促进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在办案、技术专业用房建设中,提前设计案件管理大厅及案件管理信息化设备设置。对2012年整体工作进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自查、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信息化建设有新进展。已建成以网上协同办公、网上办案为基础的两大信息化平台,基本实现了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各环节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充实了侦查指挥、侦查技术、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辅助系统,接入了检察涉密专线网。更换了不符合全国统一业务软件上线的全部硬件平台和电脑终端,确保系统顺利上线运行。按照上级院要求,积极对接适用网上绩效考核及网上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对检察工作的贡献率逐年提升。

  四、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制定了《石拐区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方案》,不断规范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防工作一次。召开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深入开展“检察大走访”活动,全面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收到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19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工作10次,寄送检察日报、各类检察工作简报、材料等110份。利用短信平台发送短信、工作通报1100条。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组织“检察开放日”15次,各界参加人士达300余人。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主动接受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的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保证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单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存在的困难得到一定解决。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的力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诉讼监督有待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薄弱。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员短缺,队伍老龄化比较严重,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

  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注与支持。

  2014年,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重点检察工作实现“全区前列、全国一流”目标,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我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和加快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提供司法保障。

  一、坚持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更加主动服务大局。围绕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四大基地”、“两个试点”和“一个示范区”的“421”发展目标的各项部署,调整完善服务大局的思路、重点和措施,深入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在全区形成从党政机关到村小组、居委会全覆盖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网络格局。更加关注民生,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作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意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集中力量化解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加强对生态资源、知识产权、文化事业的司法保护。

  二、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效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等监督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密切与公安、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三、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抓好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健全职业准入和保障制度,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整合改革,加快队伍职业化步伐。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张章宝工作模式的推行,提高检察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两房”建设进度,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尽快竣工投入使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硬件设施和保障能力。

  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深化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接受政协组织、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努力改进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加快检察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我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和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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