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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包头市委统一部署,10月15日,包头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包头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邬秀梅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包头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陈满贵及巡察组全体人员,包头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邬秀梅指出,包头市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政法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对政法系统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把全面接受巡察监督与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奋力书写好中国现代化包头答卷。
邬秀梅强调,市检察院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协作配合、畅通信访渠道,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
李雁表示,市委决定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全市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这既是对我们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全市检察事业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将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巡察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做到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要着力推动长治长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统筹抓好“当下治”和“长久立”,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进一流、争第一”目标。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
19969022991(受理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早9时至晚6时)
接访地点:市委党校(九原区盛世大街)行政楼425室
电子信箱:19969022991@163.com
联系信箱设置地点:
1.市人民检察院(九原区建华南路)办公大楼一楼北侧入口
2.市委党校(九原区盛世大街)行政楼一楼大厅
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来源:包头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