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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吴江区:健全对村巡察整改机制
时间:2024-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吴江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针对对村巡察整改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任务不明晰、常态整改有差距等问题,制定了《规范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督促各镇专门成立对村巡察整改办,进一步规范对村巡察整改工作,提升对村巡察整改质效。

  吴江区明确整改办为统筹推进对村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责任主体,常态化运行。在人员配备上,明确由分管党务或农村工作的镇领导担任整改办主任,由纪委、组织人事、农业农村、党政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

  为规范、高效推进对村巡察整改,吴江区健全整改办日常运转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整改办主任、副主任以及镇(街道)部门、基层站所、村(社区)片区负责人等作为成员。坚持“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办11项工作职责,配套制定工作指引,细化3个阶段15项重点任务。在横向上强化协同协调,整改办统筹推进本镇对村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研究解决重点事项、重大复杂问题,承担上级对本镇党委巡察的配合和整改工作在纵向上加强贯通联动研究提请需上级部门协助解决的事项,协调推进上级批示交办重点事项整改,配合做好整改质效评估等工作同时指导督导各村巡察整改,定期调度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未巡先改、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各镇整改办已制定报送巡察整改工作方案3份,督导各村开展整改质询评议55次,形成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汇报18份,对照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下一步,吴江区将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对村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整改“颗粒归仓”,更好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作用,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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